霍维洮,陕西绥德人。先后担任宁夏大学教授,历史系副主任、主任、人文学院院长、中国史学会理事、宁夏历史学会会长,宁夏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,宁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博士生导师、专门史与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生导师,宁夏回族自治区“313”人才。多年从事中国近代史、西北区域史与回族史的研究。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课题多项,在《近代史研究》、《西北民族研究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,多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励。
一、所获奖励
1.2001年 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奖
2.1999年 曾宪梓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三等奖
3.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学名师
4.2009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特贴
5.2004—2017年 省部级科研成果奖9项
6.2010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
二、主要贡献
1.长期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的西北区域与民族史研究,挖掘西北民族地区在中华民族元一体格局中的贡献与地位,引领该领域研究的发展。
2.多年从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工作,积极推动历史专业教学改革,实施“四环节教学法”,为宁夏大学历史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做出了贡献。
3.退休后接受返聘,继续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,同时指导青年教师团队,围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表系列论文,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学做出贡献。
三、培养研究生情况
1997年聘为宁夏大学硕士生导师,2007年聘为宁夏大学博士生导师,迄今指导博士生23名,硕士生37名。回顾多年来研究生培养工作,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:
1.承担《中国通史专题》《西北民族史》等多门研究生专业课程,注重唯物主义史观教育,重视理论方法和史料阅读应用等基础训练,注重学术规范与良好学风的培养,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。
2.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的西北区域与民族史研究,挖掘西北民族地区在中华民族元一体格局中的贡献与地位,并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研究生教学。
3.支持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,培养科研兴趣与科研能力,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,均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奋工作,有的成长为学术带头人、有的成为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,更多的是高校、科研机构和中等学校的中坚力量。